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17-02-28

 

               单位: 365一年备用网址  编号:河检当罚[2017] 1

被处罚单位名称: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高颖欣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河检当罚[2017] 1

案由:入境木质包装不如实申报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17217日,我局高新办车场检验检疫科执法人员在对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含有四个天然包装木质材料未报检。

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及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缴交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名称:365一年备用网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公开日期:201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