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的重要出口商品注册登记,停止出口玩具等产品质量许可(注册登记)的专题解读

2015-11-19

(一)什么是出口玩具等产品的质量许可(注册登记)

答:出口玩具产品生产或经销企业,应先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或直属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地方检验检疫局)提出书面申请。对首次申请注册登记的玩具企业,其产品经型式试验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对企业按照《出口玩具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审核要求》的内容实施现场考核。通过考核,获得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方可出口玩具产品。

(二)什么时候开始取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的要求,经广东局研究决定,从2015316日起,取消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的重要出口商品注册登记,停止出口玩具等产品的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工作。新出口玩具企业无须申请质量许可(注册登记)证书,其产品经检验合格即可出口。对已获得质量许可(注册登记)的玩具企业,也无须年度监督检查或到期办理换证手续。

(三)如何进行咨询?

    答:可致电3363428向认证监管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