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报检

2010-12-20
重新报检
重新报检的范围
1)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
2)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3)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
4)已撤销报检的。
2重新报检的要求
1)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交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
2)交还原发的证书或证单,不能交还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