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12-08

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统筹推动2016-2020年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全面科学发展,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作为指导“十三五”时期广东检验检疫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广东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质检总局、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服务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促进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共检验检疫进出口货物1488万批、货值10007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的20.92%和14.68%,居全国首位;检出不合格货物32.36万批、货值646亿美元,批次和货值不合格率分别为2.17%6.46%;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488万份,累计为企业带来76亿美元关税减免。

(一)宏观管理更加完善。加强质量监控,构建检验检疫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和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评价指数体系。大力推进各类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成10个国家级示范区和10个省级示范区。加强风险监测,监督抽查进出口商品7484批,检出不合格产品2107批,不合格率为28.2%。加强认证监管,推行“重心下移,统筹监管,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模式,完善“区域实施、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诚信管理,对外公布企业信用信息21507条。加强执法稽查,查获出口假冒伪劣产品总货值达1亿元,监督销毁非法入境冻品3765.71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432宗,罚没2173万元。

(二)安全把关更加严密。组织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建立“三环一体”口岸传染病防控模式,创新“三率先两强化”埃博拉疫情防控举措,获2014年全国“质量之光”质检改革创新示范奖。检疫发现有传染病症状出入境人员26258人,检出登革热、流感等传染病病例3965例,法定体检检出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病例8704例。加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口岸截获有害生物51万次。严密开展有害生物监测,部署检疫性实蝇监测点2360个。持续实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及饲料安全风险监控,监控样品4.37万个,获得监控数据6.33万条。牵头建立广东省保障香港《规例》平稳实施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供港澳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行动,严格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肉类等重点食品专项治理,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36万批。加强进口煤炭安全环保项目检验监管,严格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监管,检出不合格危险化学品4500多批。

(三)业务改革更加深化。按照科学监管、质量监管、技术监管和执法监管理念,全面推进检验检疫业务综合改革,创新建立“三种模式”,优化构建“三个体系”。率先在东莞口岸开展“三互”合作,在江门实现关检“一机双屏双控”,在白云机场建立检验检疫与边检“三互”合作模式,在湛江机场实现关检同台查验,在黄埔和东莞跨境电商园区实现关检设施共建共用,有关工作经验在全国“三互”大通关改革现场会上全面推广。率先搭建“智检口岸”,使货物通检效率进口提升3.5倍、出口几近“零等候”,被王勇国务委员誉为“两化融合,智在其中”。构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事前备案、事中监测、事后追溯和第三方采信等管理制度,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备案企业达645家,商品9万多种。

(四)服务发展更加有效。促成总局与省政府签署共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帮扶3500多家企业顺利转型,培育转型升级示范企业260多家。在全国率先开展“三个一”通关模式改革,率先实施跨关区、跨辖区、跨省区直通放行,推进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实现“三通两直”。大力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8项改革创新制度,有效落实总局22条和广东局25条支持措施,推出11项检验检疫创新制度。提请总局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广东国际会展、生物医药和国际邮轮游艇等产业发展,支持亚运赛后利用项目建设。成功承办金伯利进程2014年全体会议,助力广东筹建钻交所。推动出口食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促成全国首个“供港标准食品交易中心”落户江门。

(五)法治建设更加深入。健全法制稽查工作机构,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推进“三图一网”建设,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推行行政许可“八公开”、一次告知和许可责任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清理评估业务规范性文件,废止861件,保留1340件。制定发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构建自由裁量内控规则。依法化解维权纠纷,受理并办结32宗行政复议申请,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3宗,判决胜诉7宗,原告申请撤诉1宗,5宗一审胜诉。广东局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六五”普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1人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六)科技支撑更加有力。打造35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58个区域性中心实验室、34个常规实验室,45个实验室获得认证认可资质,实验室设备总值从8.3亿元增至13.55亿元,综合检测网络基本形成。牵头组建质检系统首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联盟,参与联盟建设10个。主持国家级科技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124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37项,其中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主持国际标准3项、国家标准18项、行业标准155项。培育国家级专家7人,省部级专家17人。建设9个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均被认定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提供免费技术培训546场,举办政策宣讲308场,免收检测费用4307万元,优惠检测费用1.7亿元。创建技术信息平台,收集标准法规题录160万条,文本数据38万件,并向21个直属局开放共享。

(七)履职基础更加坚实。完成基建项目11个,在建项目7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值比“十一五”时期增长25%。全面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27个一类口岸全部通过考核验收。大力推进口岸规范化建设,建成10个进境动植物产品指定口岸。完成144个窗口标准化建设,其中76个获得总局示范窗口称号。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检口岸”平台,在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全面推广应用,实现全过程、全口径数据监控,并推出进出口商品质量溯源码服务,打造“质量百度”。

(八)作风建设更加扎实。严格选人用人,选优配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精简整合内设机构,按照广东局业务综合改革和检验检疫事业改革发展需要,34个分支局调整、更名共270个内设机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全系统率先开展“一审双查”。推行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分片派驻纪检组,加强巡视、审计和电子监察,严格执纪正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在全省办事群众短信测评活动中广东局排名前列,7个分支局在当地行风测评中排名第一。广东局机关和4个分支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8个分支局获省级文明单位,154个窗口全部被授予各级文明窗口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机遇

未来五年,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作出我国处在增长速度的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战略判断。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新常态下,党中央更加强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质量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质量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强调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国务院做出《中国制造2025》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旗帜灵魂,确定了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并将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被作为重要战略。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十个更加注重”的标尺要求,实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推进结构调整,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提出了统筹推进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高标准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以及推进外经贸发展转型升级等一系列目标任务。

作为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和质量安全的守护者,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这一系列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无不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密切相关,为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提供了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平台。

(二)面临挑战

在紧紧把握机遇的同时,必须清醒、充分地认识到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把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确立为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务院也做出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在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下,社会对检验检疫部门改革创新、转变职能寄予更高的期望,检验检疫改革不可逆转的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繁重复杂,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

随着自贸区、“一带一路”等扩大对外开放国家战略的实施,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会展拍卖、保税仓储、期货物流、国际中转等新业态蓬勃发展,货物流通方式日趋多元化、碎片化、分散化,动植物疫情疫病传播途径更加复杂、方式更加多样、渠道更加隐蔽,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全球传染病形势日趋严峻,国际社会形势复杂多变,核生化恐怖威胁持续加大,构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保障国门安全的责任越来越重。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对我国外贸的影响越来越大,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在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的大环境下,广东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经济发展方式仍比较粗放,相当部分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还处于产业链低端环节,外贸出口直接面向海外市场的渠道不宽,出口产品核心竞争力不强,亟需加快推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 以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如何服务促进广东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方式转变,增创外贸竞争新优势,保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广东检验检疫系统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完成我们党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面向未来,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和压力同在。广东检验检疫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脚踏实地奋力推动“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三、总体要求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着力深化检验检疫业务综合改革,着力强化风险防控,着力维护国门安全、经济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检验检疫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推进检验检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抓好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快速处置,切实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评估、早预警、早处置,严密构筑国门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守住安全底线,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国和制造强国战略,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接《质量发展纲要》,对接《中国制造2025》。坚持走以质取胜发展道路,加强宏观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努力提高广东进出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提升广东产品、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改革当先、服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密联系实际,把握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全面深化业务综合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大胆实践探索,加强系统谋划,主动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检验检疫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激发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新活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力。将检验检疫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功能,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当好“三个表率”,服务“两个率先”,有力促进广东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依法治检、科技引领的原则。深入推进“法治检验检疫”建设,以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为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完善执法规范体系、法治思维培育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提升执法整体水平,提高执法社会公信力。充分认识检验检疫工作“凭技术执法、靠数据说话”的显著特征,深入推进“科技检验检疫”建设,突出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进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增强科技实力,为有效履行职能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巩固树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

(三)发展目标

通过深化检验检疫业务综合改革,加强宏观质量管理,严密构筑国门安全防御体系,全面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检验检疫机制创新,争取到2020年,广东检验检疫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技术支撑和执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显著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基层履职能力全面提升,进而使口岸疫病疫情防控更加严密,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加高效,维护国门安全把关作用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效,以实际行动和一流业绩落实当好“三个表率”,服务“两个率先”的工作目标。

四、主要工作任务

“十三五”时期,广东检验检疫系统要切实加强基层探索和创新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坚持科学监管、执法监管、质量监管和技术监管理念,进一步深化检验检疫业务综合改革,实现改革思路的系统集成、改革成果的制度转化和改革举措的全面落实,不断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有力促进广东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

(一)强化安全底线思维,严密构筑国门安全防护网

    1.全面加强风险管理。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坚持信息畅通、科学评估、妥善处置、有效防范的基本原则,以控制可能给检验检疫工作造成损失和危害的风险为重点,把风险管理工作全面融入检验检疫工作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风险管理专家库,探索检验检疫风险管理方法,全面提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工作水平。到2020年,风险管理专家队伍不断壮大,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风险管理信息平台更加优化,做到对产品风险、疫情疫病风险和工作队伍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全面完善以进出口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监测和责任追溯界定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制度,构建以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应对处置为核心流程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预警决策机制,将风险研判与监管决策紧密结合,发挥风险管理在宏观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2.强化国境卫生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口岸疾病预防控制机制。深化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健全卫生检疫实验室三级网络,强化综合保障能力。完善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查验和传染病监测控制,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提升对埃博拉出血热、寨卡病毒、登革热等传染病的应对能力。完善国际旅行健康服务框架,优化国际旅行保健工作机制,提高国际旅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完善口岸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优化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核生化涉恐事件风险评估处置专家组,强化应急指挥体系,构建层级清晰的应急指挥网络,规范应急评估和处置程序,提升口岸反恐能力。合理布局和配备口岸核生化监测、检测设备,加强口岸应急物资储备。组建口岸现场处置队伍,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规范、协作联动、控制有效。

 

专栏1 口岸疾病预防控制和国际旅行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路线图

时间节点

2017

2020

工作任务

完善口岸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建设配套措施

全面推进口岸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建设

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卫生检疫实验室三级检测网络建设。

2.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重点防控国家、口岸、航线和人群,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查验。

3.完善口岸传染病监测控制机制,建立风险评估、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信息通报、联防联控和宣传教育一体化的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

4.优化国际旅行健康咨询、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医疗救助和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搭建与广东外经贸发展特点相适应的国际旅行健康服务框架。

重大政策

制修订口岸疾病预防控制规范性文件。

完善口岸卫生监督机制。加强口岸食品安全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和HACCP体系,建立自检或委托送检制度,实施良好企业和黑名单公示制度。加强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监督,提高对重点交通工具突发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卫生调查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船舶卫生证书签发管理,完善签发人员资质备案制度,开展工作质量随机抽查。规范口岸卫生监督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口岸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完善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和卫生处理监管机制。制定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工作规范,完善监测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和预警模型,科学确定重点监测范围和对象。建设国家医学媒介生物监测重点实验室,提高口岸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体检测能力。加强一线口岸常规医学媒介生物鉴定实验室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培养和专业人才引进,切实提高一线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加强卫生处理监督管理,推动卫生处理单位和个人资质认定,明确卫生处理指征判定原则,逐步推进处理效果评价,有效防控卫生处理风险。

完善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机制。按照风险评估、分类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特殊物品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建立特殊物品监管专家库和督导检查机制。完善特殊物品查验、抽检、送样操作程序,优化监管信息系统,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强化对病原体、血液等高风险特殊物品的后续监管,实现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全流程信息化、无纸化,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3.强化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监管体系。

完善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机制。健全疫情疫病情报收集网络,完善高风险产品、重要风险因子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实施进出境农产品及饲料、疫病疫情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等风险监测监控计划。优化疫病疫情截获评价指标体系和检出率考核方法,提高疫情截获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加强进境动植物隔离检疫管理,完善口岸检疫防疫和除害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高效、低毒、环保的检疫处理新技术,保护生态环境。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疫病疫情防制措施、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建立积极主动、科学有效的应急控制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专栏2 中国检疫犬训练基地(南方)建设路线图

建设目标

发挥广东区位优势,将中国检疫犬训练基地(南方)建设成为中国大型检疫犬繁训一体化基地,满足我国南方片区检疫犬应用需求及促进港澳台地区及亚太各国的检疫犬交流合作,提升各直属局口岸进境旅客携带物、邮件、快件检疫查验的覆盖率、查验率及检出率,加快旅客及货物通关速度,增强检验检疫执法把关能力,促进检疫查验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引种250只种犬,每年可培训合格检疫犬800只,复训检疫犬900只(次)。

工作任务

1.起草项目需求规划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包括开展规划调研、确定项目功能划分、完成需求分析报告。

2.完成项目立项申报,包括需求分析报告的财务估算、项目立项申请等。

3.落实项目土地等筹建工作,包括落实建设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办理建设手续、项目招投标、项目设计。

4.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5.开展项目立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经费监督。

6.完成机构设置申请相关工作,包括机构设置申请、编制核算、人员配备等。

7.推动机构、人员进驻,全面启动生产。

建设进度

1.2016年完成规划需求报告、调整土地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2.2017年完成征地手续。

3.2018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4.2019年验收并投入使用。

大力推进动物隔离场所建设。加强新动物隔离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划建设合规、设施功能完善,及时协调组织项目评估验收。组建完善新动物隔离场管理机构,根据业务需要调配充足的人员和设备资源,保障新动物隔离场正常投入运营,保质保量地完成总局统一调配的全国进境动物隔离检疫任务。全力推进中国检疫犬训练基地(南方)建设,为南方片区直属局提供优质的检疫犬繁育、训练、复训及训导员培训等服务。聚合“中国检疫犬训练基地(南方)、新动物隔离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旅检货检口岸、香港马会从化马场”等四大特色和优势业务,打造成熟完善的动植检南方实训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影响力。

专栏3  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路线图

时间节点

2017

2020

工作任务

完善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工作机制,优化口岸设施设备配置。

建立长效机制,打造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样板口岸。

工作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口岸规范化建设工作质量评价和监督机制。

2.加强口岸建设,改善口岸检验检疫设施条件。增设现场查验、检疫和取制样工具,配置快速检测、疫情监测以及除害处理等设施设备,推广设置旅客携带物违法行为调查室,配置执法记录仪。

3.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岗位资质管理,完善口岸专业人员配置,全面发挥动植检专家和检验检疫协作组作用。

4.加快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快速检疫技术方法研究,提高检测水平和检出率。

1.建成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管理长效机制。

2.将一批典型口岸打造成为具有区域特色、顺应区域发展需求的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建设样板。

3.建成动植检岗位人员认定、培训和管理长效机制。

4.形成口岸分支局实验室初筛,区域中心实验室复核的两级实验室动植物检测支撑体系。

重大政策

制修订出相关工作手册、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重大行动

1.2016年完成业务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计划

2.2016-2017年重点对尚无指定口岸建设要求、经评估具有重要检疫意义、需要配备必要的检疫查验设施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改善设施条件。2016年为进境水果、原木和活动物口岸配置现场查验和解剖工具箱;2017年为重点口岸配置物种检验鉴定工作站。

3.2016年完成动植检岗位资质认定,实现持证上岗,并制作完成进口原木和水生动物等培训视频教材。

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大力推进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指定口岸建设,改善口岸检疫设施。扎实开展“绿蕾”专项行动,推广关检“一机双屏双控”查验模式。推广设置旅客携带物违法行为调查室,规范旅客携带物查验执法。健全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查验制度,加强与地方科研院所合作,争取建成1-2个物种资源鉴定实验室。全面清理动植检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动植检专业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动植检岗位资质管理,完善口岸动植检专业人员配置。

全面实施动植物检疫分类管理。深入推进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风险监控为手段,诚信管理为保障,在产品分级、企业分类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监管,提升动植物检疫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建立分类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完善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黄牌警示制度和企业约谈制度。组织开展分类管理回顾性评估,动态调整分类管理措施。

努力提升公众国门生物安全意识。推进“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客舱、进车厢、进电视、进手机”活动,推动国门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公益宣传,以动植物检疫实验室、标本室为基础,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国门生物安全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公众国门生物安全意识。

4.强化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深入研究风险评估方法,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开展进出口食品风险分析,建立风险分级分类口岸抽查机制,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监管资源,全面提升把关效能和风险管控能力。完善风险监测机制,持续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以“一核四翼”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口岸风险管控同步联动。

 

专栏4 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路线图

时间节点

2017

2020

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完善风险监测机制,全面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分类管理

工作措施

1.探索完善风险评估方法,全面开展进出口食品风险分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2.组建全领域范围的风险评估专家队伍。

3.完善风险监测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信息采集、跟踪、分析和发布网络,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以分类、整理和甄别。

4.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针对进口食品安全问题、国外通报、媒体披露、消费者投诉,迅速启动调查评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处理措施。

重大政策

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进出口食品口岸监督抽检制度

重大行动

持续制定并落实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计划

重大项目

风险监测网络建设

构建食品供应全链条监管机制。以全球食品供应链责任配置为主线,以自贸区制度创新为突破点,通过多种方式和措施向出口方政府传导责任,推动双方官方监管体系互认与对接,构建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国际共治体系。采取前伸后移监管手段,将生产、加工、仓储、进出口等各环节纳入控制体系。以推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强与国内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构建覆盖进出口食品供应全链条的无缝隙监管体系。

完善供港澳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供港澳食品“全程监管、合作共治、重点监测、出口抽检”“四合一”监管模式。督促供港澳食品种养植(殖)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自检自控和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供港澳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创新监管手段,严格检验监控,加强应急联防,完善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保障《规例》平稳实施联席会议平台,突出发挥供港澳食品地方联防联控与“粤港澳共治”机制作用,推动构建责任更加清晰、协作更加有力的合作共治体系,保障供港澳食品安全、稳定供应。

推进口岸能力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口岸检验监管设施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口岸检验监管能力达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建设标准,加强对新建口岸的技术指导,推动新建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设施先进的标准化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强化口岸一线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实施人才培训“繁星”计划,开展监管人员全员培训,探索建立专业岗位资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推进食品安全多元共治。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分类监管,促进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进出口信用记录制度。加强与农业、渔业、食药、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和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完善投诉举报网络,充分发挥消费者食品安全治理监督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多元共治。

5.强化国门环境安全和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进口产品生态环境安全监测制度。切实履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的新职责新任务,对进口成品油、煤炭、金属精矿、涂料等产品中影响大气、土壤、水的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严格实施检验监管。加强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持续开展进口原油有害物质如硫等含量检测,进口铁矿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有效控制低品质能源、高污染高能耗产品进口,维护国门环境安全。

完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检验监管制度。全面加强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危险货物及其包装检验监管,突出抓好安全、环保、反欺诈项目监管。加强技术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危险货物检验监管技术实力。加强国际危险货物法律法规研究,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搭建出入境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危险货物数据库,实现与安监、海关、交通等部门的互联互通。

完善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制度。规范口岸检验全过程监管,加强工作质量督查,严格落实废物原料检验监管要求,加大对环保项目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进口废物原料监管信息化建设,优化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装运前检验电子管理系统、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效能。

完善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原则,以风险监测与评估为执法基础,以“口岸管控+售后追溯”为监管手段,创新进口消费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经营者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引导进口商、销售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的口岸监督抽查制度,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消费品实施合格保证、采信管理或逐批检验等差异化管控措施。建立安全追溯管理和召回管理机制,开展缺陷消费品投诉及伤害事故责任调查,监督制造商或进口商采取召回行动。

(二)树立质量为本理念,创新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1. 强化宏观质量管理。

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健全进出口产品质量指标体系,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评估分析广东外贸产业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将产品质量与经济发展质量有机结合,不断增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的权威性、可读性和含金量,为增强进出口贸易宏观质量管理职能提供决策依据。

加强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应用大数据技术,分析评估进出口商品潜在风险和质量波动规律。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科学确定抽查范围、项目、频次等要素,不断扩大抽查范围,增加抽查批次,逐步实现商品品种全覆盖,推动检验监管从微观检验向宏观监管转变。在自主抽查和风险分析基础上,创新监督抽查方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抽查。加强监督抽查结果应用,完善目录外商品抽查评估制度,加强不合格产品事后监管,落实责任追溯,强化违法处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协作和执法联动,有效衔接国内流通领域,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对促进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

专栏5  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制度建设路线图

时间节点

2017

2020

工作任务

在广东局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检验结果采信”制度。

完善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制度配套保障措施。

工作措施

1.成立广东局进出口工业产品采信制度研究和推进专家委员会。

2.根据风险监测和预警情况,在我国及进口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范围内,分批发布并动态调整各大类进出口工业产品的采信要求,强化对高风险、重点敏感安全项目检验。

3.加强对被采信机构和进出口企业的监督管理,公示符合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信息,由进出口商按市场规律自由选择被采信机构。被采信机构根据采信要求和自身服务质量向社会提供检验服务。通过检验比对、能力验证和追溯调查等监督管理手段,强化对被采信机构和进出口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4.在出口工业产品退运货物和境外通报调查过程中,启动对退运、通报或撤回出口货物相关采信依据的责任追溯调查,收集检验机构在市场委托业务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和信用信息。

1.推广应用与采信制度相配套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将标准应用与采信制度的管理要求有效衔接,扩大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在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中的主导与示范作用。

2.扩大采信试点范围:对满足条件的进出口工业产品制定并发布统一的采信要求。在部分符合条件的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工作中试点应用采信制度。在分类管理、追溯调查等监管工作中试点引入采信制度。

3.建设面向被采信机构、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基于互联网的采信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重大政策

出台《广东局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办法》

加强检验结果采信和检验鉴定机构监管。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出口工业产品“合格保证+符合性评估”合格评定程序。扩大检验结果采信试点范围,建立被采信机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健全监管与退出机制,加强被采信机构和进出口企业日常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检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进一步降低检验鉴定机构准入门槛,完善准入、监管与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加强对检验鉴定机构工作质量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加强对工作质量、诚信问题和技术能力缺陷的追溯调查及事后追责,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各级地方政府将质量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将进出口产品质量状况作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强大合力。

2.深入推进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深化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健全准入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各区域出口产品特点,有针对性地建设和完善出口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平台,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收集、汇总、比对研究,推动相关标准制定,协助解决产业共性质量问题,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出口工业品整体质量提升,进一步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配合做好对示范区、示范企业的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更好地发挥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品牌效应。

深化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争创示范区和示范企业,探索粤港澳合作共建示范区,大力推进供港澳活动物、出口蔬菜、水果、种苗花卉等产品示范区建设。加强与各地扶贫办和民委合作,积极扶持广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发展特色农业,建设示范区和示范企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广东特色农产品优质优价出口,服务农民增收致富,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与农业、渔业、林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支持供港标准食品贸易中心建设,创建出口食品“同线同标同质”示范企业,发挥品牌效应,引导境外消费回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

3.充分发挥认证认可监管职能。

健全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强化“重心下移,统筹监管,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模式,健全“区域实施、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监管互认”机制建设,实现认证执法监管全覆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推进区域监管一体化。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行业治理体系,构建完善“放、管、服”三位一体的认证监管体系。

优化认证监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拓宽风险信息收集渠道,完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监管重点向高风险领域和高风险对象转移,实施精准监管。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在线监管、全程监管。加强管理体系认证合规性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结果处置标准化和制度化。完善出口食品企业先备案后监管模式,采信企业自我检查声明和第三方认证机构HACCP等认证结果。开展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帮扶企业建立具有防护功能的HACCP体系,帮助企业获得国外备案注册,全面推进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试行汽车平行进口、跨境电商进口CCC产品监管等改革创新举措,完善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工作机制,实现“集中办理审批、多地协调监管”,引导企业利用CCC免办政策提升企业科研水平和本土工程人员技术能力。

发挥认证质量保障基础作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自愿性产品认证共同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崛起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创新调整质量供给结构,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出口食品内销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帮扶企业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扩大有效供给,带动提升国内食品农产品生产整体水平,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从出口保障向全面共享转变。提升检测实验室认可能力,推动更多实验室获得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资格,支持实验室增加检查机构等认可资质,推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一体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扩大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模,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检疫处理单位和从业人员核准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强化日常监督,促进检疫处理工作规范化。

 

专栏6  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建设路线图

时间节点

2017

2020

工作任务

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帮扶行动

开展出口食品备案“提质增效升级”活动,促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

工作措施

1.推动出口食品示范企业“同线同标同质”生产。

2.开展“同线同标同质”的宣传,加大向国内消费者宣传“同线同标”产品。

3.支持建设 “同线同标同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4.支持供港交易服务平台建设。

5.指导企业对接认监委“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6.汇总整理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案例。

1.继续做好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注册监管和HACCP认证监管联动。

2.备案注册全面采信第三方HACCP认证结果。

3.组织监管人员的培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4.组织或指导出口企业参加HACCP、食品防护计划(FDP)等培训。

4.帮助企业了解境外目标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的技术法规、标准等要求,解决达到国外要求的具体技术问题。

5.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和管理升级,根据企业需求指导企业借助有机认证、国际食品安全倡议(GFSI)承认的认证等国际通行认证制度,解决进入国外高端市场认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需求等问题。

6.加大推荐企业获得 “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国家注册的力度,巩固和扩大对传统出口市场的企业注册成果。

重大行动

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计划

4.切实加大执法稽查工作力度。

健全执法稽查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国家、重点区域、重点商品的执法稽查,对出口非洲、阿拉伯、拉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重点商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领域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强化质量安全追溯调查和法律责任追究。大力开展“口岸天平行动”,打击进口法检商品贸易欺诈行为。结合反走私、打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严厉查处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

健全黑名单制度和举报处置工作机制。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为突破口,引导建立国内外进出口企业质量诚信体系,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公示质量守信和失信企业名单。构建以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为核心的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立企业执法监管数据共享和举报奖励制度,快速处理投诉举报,维护外经贸秩序,为广东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健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按照“打、治、扶、建”相结合的方针,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稽查协作和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直属局的执法稽查协作,加强与公检法、海关、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实现执法资源共享,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齐抓共管格局,共同打击进出口领域假冒伪劣商品。

 

专栏7  “十三五”时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指标

          

2017

2020

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批次(批)

年均不少于1000

年均不少于1500

制定检验结果采信要求的产品种类(种)

5

10

建成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总数(个)

15

20

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总数()

14

19

(三)增强优化服务意识,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积极服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贯彻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化解部分产业产能过剩,维护经济、能源和环境安全。重点加强进口煤炭、铁矿、棉花等大宗资源性商品检验监管,加强进口机动车、铁矿、原油等产品质量安全环保项目监测。支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做好动植物优良品质资源的安全引进和检疫把关,服务国家现代种业工程建设。做好进口粮食、木材等大宗农产品检疫监管,配合实施宏观调控,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林业发展战略。

2.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落实国家自贸区战略,有效利用与各国家/地区签署的自贸协定,推进原产地签证业务改革,加大原产地优惠关税政策宣贯力度。加强自贸协定原产地签证的分析和研究,积极参与双边多边沟通协调,提升签证帮扶质量,充分发挥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经济国籍”证明作用,促进中国产品走出去。主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配合总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推进工业品检验监管领域多边双边合作,完善政府协议装运前检验和援外物资检验监管工作体系,探索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国际执法互助。全面落实总局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工作部署,创新动植物检疫监管模式,提升区域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外注册帮扶,支持企业获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官方注册,促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进质量强国战略,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 建设质量强省共同推动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合作备忘录》,大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深化质量开放合作,推动质量社会共治,促进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广东对外经济新优势。

3.全力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

优化完善自贸试验区工作推进机制,抓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制度、总局和广东局政策措施以及广东自贸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确保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创新、特色、升级版”的总要求,围绕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和粤港澳口岸监管制度创新等重点任务,继续加大研究和改革力度,精心设计创新制度。紧跟国际会展、跨境电商、邮轮游艇和国际货物中转等新业态发展,建立全面科学的配套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在自贸区内实行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适度放开外资认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认证检测业务,引导高端服务业聚集,促进南沙自贸区成为与国际对接的战略高地和标准输出地。

4.大力促进外贸方式转型升级。

落实中央“优进优出”战略部署,发挥供给侧管理技术优势,提升外贸供给质量,推动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重点行业分类指导,引导企业借助跨境电商直面境外消费者等有利时机,努力塑造自有品牌,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为核心的对外竞争新优势,促进广东外贸从“大进大出”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促进优化进口产品结构,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立进口产品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口岸查验流程,强化“召回”和“三包”等后续监管措施。鼓励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塑造优质品牌,推动特色、优质、竞争力强的农产品扩大出口。扶持民族地区农产品出口,发挥广东民族地区资源优势,发掘农产品出口潜力,加快转变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农产品出口。大力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加快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规范经营行为,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优化构建统一的跨境电商监管系统,实现监管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共用共享。分析研究入境维修/再制造、科创研发、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优化完善市场采购、国际会展、会展拍卖、保税仓储、期货物流、国际中转等检验检疫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安全,便利通关。

5.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动态调整广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编写并对外公布分支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行政许可权力下放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八公开”和“一个窗口”制度,加快网上审批工作进程,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实施更加便利的注册登记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进口农产品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工作机制,推进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推行备案注册电子化管理,简化备案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6.持续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

加快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推动建立区域审单中心,统一审单规则和监管措施,提高报检、转检、施检和放行工作效率,实现信息互通、流程再造、标准统一,逐步实现检验检疫一体化。落实“入境口岸检疫,目的地实施检验监管”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口岸和目的地定位优势,推动进口工业品到目的地实施检验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提高监管科学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单一窗口”建设,不断完善通关单无纸化运作模式,扩大无纸化报检覆盖面,实现进出口货物联网申报、信息共享、自动分单、统一验放。深入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强化跨部门、跨区域通关协作,完善口岸监管联动机制,推动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共享共用,协调推进“一站式作业”。探索查验机制创新和综合执法试点,实现口岸与内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机构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到2020年,形成符合广东实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通关管理体制机制,创造更多的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经验。积极推动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建设,重点指导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梅州机场、湛江机场、东莞石龙铁路物流中心、湛江港口岸扩大开放。

7.积极应对并合理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建设,优化通报评议组织、协调和管理,强化后评议信息跟踪、传递、培训、宣传和应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和检测机构作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TBT/SPS研究评议基地建设力度,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策略研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政策评估、影响调查方法、预警技术、信息共享平台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服务外向型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从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出发,及时有效地提出对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发展大局。到2020年,广东检验检疫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体制更加完善,专家队伍更加壮大,重大研究更有成效,公共服务平台更加优化,形成一套科学的支撑质检外交谈判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方法,全面提升广东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及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的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

8.全面深化检验检疫区域合作。

贯彻落实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泛珠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以检验检疫业务“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强化信用管理和风险分级,全面实现“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切实优化口岸通关服务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围绕将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的战略定位,继续深化粤港澳检验检疫合作,全面落实CEPA及其补充协议。创新区域通关一体化模式,在自贸区探索粤港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对接。加强粤港澳技术交流,完善粤港澳深珠五地会议机制和联络员制度,推进供港澳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合作,保障供港澳农产品安全稳定供应。进一步细化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内容,完善突发食品农产品安全事件互通协查等合作机制,以共建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为契机,加强供港澳食品源头管理和产地环境治理,磋商协调三地食品检验检疫标准和程序,促进粤港澳三地食品贸易便利化。按照共同管控风险、安全快捷往返原则,加强粤港两地赛马检疫监管合作,大力支持香港赛马会从化训练场项目建设,促进香港赛马产业健康发展。

(四)坚持固本强基导向,不断增强事业发展后劲

1.全面加强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法治检验检疫建设,塑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的法治检验检疫形象。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普法宣传实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不断完善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规范制度体系。细化量化具体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标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优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其评价、引导、监督和激励功能。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引入和谐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系统内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在各单位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本单位重大决策、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全面加强科技建设。

深化技术机构体系建设按照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整合、分步实施、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层次服务供给的广东特色技术机构新体系。围绕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提升实验室能力建设,把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权威的国家级检测技术机构。根据国家和广东产业发展规划,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贸易规模的领域申请筹建一批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按照口岸核心能力和动植检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等要求,合理布局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实验室,更好地满足口岸业务需求。调整工业品检测实验室规划,鼓励实验室面向市场开拓业务。鼓励杰信公司和国测公司等经营性检测机构在轻工、机电领域做大做强,探索经营性技术机构系统内资源整合的可行性。深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产业共性问题研究,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到2020年,新增6个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或检测技术联盟。

深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战略和关键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级科技项目、广东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高水平科技项目。加强科研人才培养,为优秀科技人员提供更多的国际进修和培训机会,培养各专业学科带头人,争取在每个重点业务领域培养2名以上技术专家。加强与国内优势科技资源和国际同行实验室的交流合作,巩固与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加强科研和标准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进出口商品宏观质量安全研究,开展进出口工业品和食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科技攻关,力争在政策理论研究和技术方法开发上取得新突破。

 

专栏8 “十三五”时期检验检疫科技工作主要指标

项目

2017

2020

新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个)

4

10

新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个)

60

150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项)

10

25

承担制定国际标准(项)

1

3

承担制定国家标准 (项)

8

20

承担制定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项)

40

100

深化技术法规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参与相关国际组织或区域组织的科技活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准信息快车”建设,加强国内外标准的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广东检验检疫系统常用标准数据库。组建标准法规翻译人才库,加强国外标准法规翻译汉化工作,方便基层一线使用国外标准法规,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先进组织标准。优化标准法规查询服务,探索开发简便的移动查询系统,免费向中小企业提供标准查询服务。

3.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围绕业务改革和事业发展需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干部管理配套制度,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完善公开招录和人员调配机制,将招录指标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向新开口岸和工作点倾斜,向检验检疫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区域和岗位倾斜。按照“瘦上强下”原则,抽肥补缺,优化配置,将人员配备继续向业务改革发展急需的方向、区域和岗位倾斜。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及交流轮岗机制,建立基层与上级机关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制度。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严查档案核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完成对34个分支局的专项监督检查。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继续规范和调整各分支局和办事处内设机构,科学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功能定位,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稳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用3-5年时间对执法人员普遍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制定专家型执法人才培养计划,培养行政执法队伍领军人才,建立高层次专家型执法人才库。稳妥推进津补贴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二、三级行政单位津补贴,完善二级行政单位津补贴制度,到2017年全面完成三级单位津补贴规范工作。积极跟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做好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测算和缴纳,保障干部职工利益。完善绩效考核与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各单位主观能动性,推动考核责任逐层传递,确保绩效考核任务落到实处。通过绩效考核和质量体系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力促改革、促发展、促提升。

4.全面加强软实力建设。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围绕总局、广东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课题,围绕检验检疫事业改革发展,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的统筹和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注重研究成果储备,增强政研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跨境电商监管等专题研究,加强宏观质量管理理论和检验检疫规律问题研究。加强政研专家队伍建设,稳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研究能力、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加强与兄弟直属局沟通协作,加强与广东省委省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社会研究机构、知名院校合作交流,加快构建全员参与、协同合作、联合攻关的政研格局。牢固树立宣传意识,围绕总局和广东局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建立新闻宣传与政策研究、信息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信息专报、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和手段,加大质量强国宣传力度,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有力发出检验检疫“好声音”,巩固树立检验检疫“好形象”,进一步营造事业发展“好环境”。

5.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

做好中期财政规划,在编制次年预算基础上,同步编制后两年收支计划,提前确定三年分年度的支出规模,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力争预算资金总量每三年周期递增。构建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到“十三五”时期末,各分支局、直属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基本建成。试点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检验检疫电子支付,在条件成熟后,在各分支局全面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中国检疫犬训练基地(南方)项目等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专栏9 重大基础建设项目

1.基本建设

1)推进东莞局综合实验用房、广东局动物隔离场、广东局综合检测中心和湛江局技术业务用房等在建项目建设。

2)推进广东局公共租赁住房、汕尾局技术业务用房、中国检疫犬训练基地(南方)项目、汕头局技术业务用房及食品实验室改造项目等新项目立项建设。

2.口岸能力建设

推动和配合地方口岸管理部门,加强口岸查验监管设施建设,重点指导推进惠州机场口岸对外开放,以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梅州机场、湛江机场、东莞石龙铁路物流中心、湛江港口岸扩大开放等项目建设。

6.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检验检疫业务综合改革为核心,大力推进“智检口岸”建设,优化完善智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打造智检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总局ECIQ主干系统建设,做好广东局“智检口岸”与主干系统的无缝对接。积极参加广东电子口岸、南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强化与口岸物流经营单位信息平台的互连互通,积极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口岸单位沟通合作,全面推广“三互”和“单一窗口”平台,全面建设海、陆、空“三互”大通关信息平台。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准确把握跨境电商业态特征和发展趋势,探索建设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业务平台,实现平台数据对接、自动审单以及风险布控。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全面升级改造局域网和广域网系统,优化信息安全基础结构,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广东检验检疫数据分中心,保障业务系统高速、稳定、持续、可靠运行。

 

专栏10 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

1.优化完善信息化平台:智检口岸信息化平台(包括智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智检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包括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三互”和“单一窗口”等)、电子政务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广东检验检疫业务“大数据”分析平台。

2.应用业务系统:

1)全面应用“智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ECIQ主干业务系统”,“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系统”、“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检疫监管系统“,大力推动跨境电商监管、“三互”和“单一窗口”的建设应用。

2)优化完善“智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智检口岸”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拓展在质量溯源、无纸化和移动查验等方面的应用。

3)推广应用总局或广东局开发的各专项业务系统,如“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系统”、“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智能检验监管平台”等。

7.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努力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严格执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配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完善分支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新常态下党建工作研究,以党建带动团建、工建和妇建,努力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强化问责追究,加大绩效考核权重,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明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成运行顺畅、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体系。加强巡察工作,落实经济审计责任,拓宽审计范围,完善“一审双查”,推动巡察和审计成果运用,切实发挥其在对领导干部监督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职能,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解决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依规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8.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厚德、崇检、务实、高效”的广东检验检疫价值理念和“保国为民、敢为人先”的广东检验检疫精神。加强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文联平台,深入挖掘广东检验检疫行业文化资源,组织创作反映检验检疫系统工作、生活的文艺作品,努力打造检验检疫特色文化品牌。继续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大力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加强文明单位创建,继续保持广东局机关和广州局、江门局、惠州局、汕尾局全国文明单位荣誉。到“十三五”中期,推动1-2个分支局进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新增2-3个分支局进入“广东省文明单位”行列,所有分支局进入当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行列,创建更多的“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

五、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努力创造规划实施有利条件,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凝心聚力推动规划各项任务的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五”时期广东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和重要机遇。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划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广东局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财政资金、产业发展、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规划实施。广东局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规划实施,为基层单位开展工作提供全方位指导和支持,推进规划有效落实。

(三)突出项目支撑

要强化规划目标的实现手段,以项目为抓手,研究设立和谋划推进一批关系全局、影响力大、辐射范围广、支撑引领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加强规划项目管理,出台确保规划项目实施的政策措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以项目促进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四)加强经费保障

加强经费预算与规划实施的协调衔接,对“十三五”规划项目给予经费预算倾斜,确保重点项目经费支出,为“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提供人员、资金、设备、基础设施等经费保障。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十三五”规划实施所需资金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资金最大效用。

(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总局和广东局年度工作部署,把本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年度工作任务中,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广东局将结合绩效考核严格检查考核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考核和总结考核评估,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监督落实,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